名教授牛惠之外遇已婚學生洪千雯 / 妻向對方夫婦求償

【呂志明、楊勝裕╱連線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997283/IssueID/20091007
國立清華大學副教授牛惠之,前年在德國參加研討會時,劈腿與已婚女研究生洪千雯上床,洪女產下女嬰並向丈夫認錯,事發後牛惠 之辭職。牛妻認為洪女丈夫縱容妻子出軌,訴訟要求對方夫婦連帶賠償六百萬元,法官昨認定洪女丈夫無過失,只判洪女須賠五十萬元。

杏壇醜聞

洪千雯人在國外,昨透過電子郵件受訪表示不滿判決,指當時是牛惠之以權勢欺侮她,並說,「這件事已經造成我及家人太多傷害。」牛妻昨不在家,牛惠之說,因洪女丈夫先對他訴訟求償五百萬元,「對方要求過分,才會提出比對方高一百萬元的求償金額,但可惜法官未採納。」雙方都表示將研究是否上訴。

「好好再見」變嘿咻

四十四歲的牛惠之是國內生物與法律領域的知名學者;洪女讀大學時是校園美女,畢業後即結婚,二○○四年考取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擔任牛惠之的助教,並成為他的指導學生。
洪女曾向本報指控,牛惠之常以「我女朋友遠在天邊,近在眼前」等言語暗示交往,被她拒絕,但二○○六年間,他密集發七十封電子郵件追求,她被動交往一陣子後中斷,但他以要「好好說再見」,於前年七月要求同赴德國柏林參加研討會,會後兩人在旅館嘿咻,她因此懷孕。
但洪女不忍欺瞞丈夫,坦承一切,牛惠之則建議她拿掉小孩,不過洪女仍於去年四月產下女嬰,之後向清大陳情,洪女並提告要求牛惠之認領女嬰,法官從血緣鑑定,確定女嬰是洪女與牛惠之的結晶。

女方丈夫無須賠償

接著雙方互告,因洪女想照料女嬰,牛惠之不認同,訴請由他當監護人,並控告洪女夫婦妨害名譽;洪女丈夫則對牛惠之破壞他的婚姻訴訟求償,牛妻也反控洪女夫婦破壞婚姻,連帶求償六百萬元。
牛 妻向板橋地院法官表示,洪女引誘外遇,曾寄電子郵件給牛惠之,提及洪女丈夫會「用洋人對感情開放的標準,接納我的一切。」可見洪女的丈夫知悉並縱容妻子出 軌,洪女則反駁一切指控。但法官認為,洪女丈夫並無縱容妻子出軌,只判洪女須賠償五十萬元。另外,牛惠之就洪女指控主動追求,也曾反駁指女方已向他妻子坦 承是「不守婦道的第三者」。

牛惠之 (44歲)

家庭:已婚,育有2女
學歷:中興大學動物科技系學士、東吳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英國倫敦大學瑪莉皇后學院法學研究所學士及國王學院法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實踐大學國際貿易系助理教授;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副教授(去年12月離職);英國倫敦大學高等法律學院訪問學者
研究專長:生物科技與法律、國際經濟法、國際環境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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