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打算用選罷法來箝制言論自由

胡志強陣營弄了一個很白癡的Hu's Girl後,結果廖小貓就做了一段諷刺影片,來諷刺台中的治安不好,特種行業盛行。



這段影片其實不算有太多人看過,目前為止看Youtube上面的觀看次數,其實也才兩萬多次。

不過這下子胡陣營就很緊張了。因為胡志強其實沒有領先這麼多。而且這種諷刺影片一出手,殺傷力可是很強的。

在網路上佔不了便宜的國民黨會打算做什麼事呢?

沒錯,就是提告。不管是胡志強,還是郝龍斌,整天在想的,就是告告告。

台中地檢署也很好笑,這下子,他們打算用選罷法來箝制言論。

選罷法第104條是這麼說的: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剛剛看新聞:網友影射酒店妹、性服務 挺胡雙胞胎正妹落淚

台中地檢署則表示,在選舉期間,網友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公職人員選辦法,以錄影方式散播謠言或不實之事,屬於公訴罪,將會主動偵辦調查。

...

對於網友用這種移花接木的手法來污辱這對姐妹花,胡志強總部新媒體組長唐國泰表示,這段影片很惡質,2個大學剛畢業的女孩發揮創意替胡市長助選,卻被影射 成「酒家女」,還出現不堪入目的字眼,實在太過分。根據總部與律師研究的結果,認為該短片已涉及違反著作權法,還涉及刑法妨害名譽及公然侮辱等罪嫌,不排 除提出告訴。檢方則認為,這段在YouTube上傳的影片,很明顯是惡意攻訐,將進行了解。


台中市的酒店業很發達,這大家應該都知道吧。至於影片是不是不實之事,這要抓的話,要不要先把唬爛六三三的那個傢伙抓起來呀?

kuso與搞笑,這在網路上其實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沒錯,這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可是,要的話,也是著作權人出來講話。這不是三個小女生自發性的拍錄影帶 嗎?怎麼會是胡總部跟律師研究著作權的問題?還是說這是付費的演出?號稱志工的女生,其實不過就是收錢的臨演?(就算真的是,這也不意外啦。)

我個人是覺得,台中地檢署的這個舉動,明顯就是在箝制言論自由。要是類似的影片都要拿來追查的話,這是說台灣又要回到思想審查的白色恐怖年代了嗎?而且,這年頭,諷刺政客的搞笑影片這麼多,是要不分藍綠通通抓起來嗎?

馬政府上任以後,台灣的言論自由就不斷受到箝制,司法淪為政治的打手。現在看來,這把黑手打算伸到網路圈來了。什麼都打算和諧掉,這乾脆請中國來個綠壩支援好了。
Previous
Next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