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毓芝 - 女主播林毓芝悔嫁劈腿男洪斌凱 320萬聘禮判免還 (圖)

林毓芝 - 婚後發現數通曖昧簡訊
林毓芝 - 前三立新聞主播林毓芝,2年多前風光嫁給牙醫師洪斌凱後,發現洪某與「小三」偷情、劈腿簡訊.....

前三立新聞主播林毓芝,2年多前風風光光嫁給牙醫師洪斌凱後,發現洪某與「小三」偷情、劈腿簡訊,憤而拒辦結婚登記,洪斌凱因此要求解除婚約,並返 還價值約320萬元的賓士SLK跑車等聘禮,林女則反控對方不忠、騙婚索賠220萬元;不過法官判林毓芝不用歸還聘金,洪斌凱也不用賠錢。

女方搬走 拒辦結婚登記

士 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林毓芝和洪斌凱97年2月訂婚,同年6月在國賓飯店舉辦婚宴,席開40桌,並請到三立總經理張榮華當證婚人,兩人婚後雖同居,但沒去 戶政事務所登記,98年6月間,林毓芝發覺丈夫仍與婚前女友「貓兒」過從甚密的簡訊,憤而離家,98年7月請長假,8月閃電辭職後出國,洪斌凱找不到 她,12月寄存證信函到林家解除婚約。
洪斌凱進一步要求返還「婚約贈與物」,包括36萬元聘金、GIA認證的1.28克拉E級VVS1鑽戒(市價約65萬)、伯爵白金鑽表(33萬)、金飾2.2兩(8萬),還有訂婚前送給她183萬元的賓士SLK跑車。

女方反控 騙婚應賠220萬

洪斌凱主張,他曾多次催促林毓芝去登記結婚,但被對方用各種理由推託、拒絕,顯示林毓芝故意違反結婚期約,林女還盜取、列印他的手機簡訊,認為已構成解除婚約的重大事由。

林毓芝反駁說,婚後共同生活時,電腦帳號密碼是夫妻共用,不是非法盜用,這個說法獲法官採信。

林毓芝進一步反訴指出,她是公眾人物,訂婚到結婚都在眾人注目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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