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全味香商標戰 味全輸了

國內知名食品業者味全公司認為,有卅多年歷史的台南縣全味香食品行商標近似味全商標,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評定,智財局認為兩商標不近似而處分申請評定不成立,味全不服提訴願仍被駁回,轉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行政訴訟也被打回票,法官駁回味全之訴。

台南縣新營市的全味香創立於1973年,是當地老字號麵包烘焙店,還有招牌牛軋糖、手工蛋捲、鮮奶肉包、布丁蛋糕和軟餡牛舌餅等產品熱賣,曾多次獲食品金牌獎。

全味香在2005年7月27日以「全味香」文字及內包全味香英文縮寫「CWS」的橢圓形圖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商標註冊獲准,但味全認為全味香商標近似該公司商標,而向智產局申請商標評定。

智產局審查認為,兩商標外觀排列和讀音順序明顯不同,商標圖案也未近似,去年9月依商標法處分申請評定不成立。

味全指該公司是1953年創立的老字號食品公司,深受廣大消費者信賴和喜愛,全味香的商標和味全的商標外觀極為類似,且兩者商品都為普通日常食品,易給消費者有與味全商標雷同的印象,而誤認全味香和味全有關係企業或授權、加盟關係,主張撤銷全味香商標註冊及訴願決定。

智產局審查認為,兩商標外觀排列和讀音順序明顯不同,商標圖案也未近似,去年9月依商標法處分申請評定不成立後,味全向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提起訴願被駁回,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行政訴訟仍敗訴。

Previous
Next 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