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女大學生姦殺案 陳錫卿死刑定讞

發生於民國82年的中興大學女大學生應徵家教被姦殺案,最高法院23日判處被告陳錫卿死刑定讞。本案纏訟多年,陳錫卿共經13次判決,其中12次判死刑,只有1次判無期徒刑。

中興大學范姓女學生16年前到北縣永和應徵家教,遭男子陳錫卿、呂金鎧輪姦後勒斃,95年高院更六審宣判,認定呂雖有參與犯罪,但未實際著手強姦 被害人,判刑20年,他當庭表示父母年邁,不想再上訴,希望直接發監;最高法院昨日駁回陳嫌上訴,以強制性交殺人罪判陳死刑確定。

陳、呂兩人根據報上廣告,打電話到家教中心佯稱找家教,范姓女學生前往應徵,隨即遭兩人毒手。檢方曾將范女下體採集到的精液送至法醫研究所鑑定,驗出有兩人以上的DNA,但法院審理時再將檢體送驗,卻出現不同結果,全案因此遭最高法院一再發回更審。

呂金鎧在更六審時,從死刑獲改判20年,陳錫卿繼續上訴,更七審改囑託刑事局運用美國最新科技「高鑑別度基因鑑定法」重新鑑定,首度發現范女下體並無呂DNA反應,認定呂未性侵。

最高法院認定陳、呂兩人共同誘騙范女到住處企圖強姦,但范女不堪兩人掐頸提前斷氣,僅陳一人強姦得逞,因此重判陳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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