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只求過關 恐龍檢險害一命 偵辦東海之狼案 李斐瑄不等DNA報告就起訴並求處死刑 同事:李輪值外勤均找人代班 早已退休在家

十四年前的「東海之狼」案,當年承辦女檢察官李斐瑄被監委指「偵辦過程離譜」,未等DNA比對報告就將紀富仁起訴,還求處死刑;李斐瑄當時雖遭監察院糾正,但仍未受此案影響,在九十六年順利退休,目前無業在家,也未轉任律師。
     陳年舊案再掀開,昔日台中地檢署同事都十分低調,不願再觸及李斐瑄的「痛處」,大家的反應多是,「人都已經退休了,還是別再提了!」而李斐瑄現過著單純家居生活,不願再提此案。
     但與李斐瑄共事過的同事都知道,她對於自己的工作要求,一向只求能「過關」就好,也無心升官,每月要輪值的相驗外勤工作都是找「固定咖」輪流分配代班,被找上的同期或學弟妹,大都是息事寧人、不好推辭,只要次數不是太多,只好勉強接下。
     監委以「離譜!」對李斐瑄偵辦東海之狼案註解,部分法界人士也議論紛紛,指現在「恐龍法官」議題炒得沸沸揚揚,法官光是要不要收押人犯、 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都要考慮半天;李斐瑄竟然可以在未收到性侵害嫌犯DNA鑑定報告前,就驟然將紀富仁起訴,還求處死刑,完全是罔顧一個人的生命權。
     此外,台中市在九十年三月間驚傳造成三死四傷的火車翻覆重大事故,一部滿載六十二噸鋼軌的平台車,因煞車失靈,一路失控往台中方向高速滑行,整列車衝撞中市民生路鐵路高架橋旁的軌道盡頭止衝檔後,調車機車及三節平台車飛出,鋼軌四散紛飛,壓傷路人及壓毀廿部車輛。
     此起重大交通意外由李斐瑄所承辦,認定是當時台鐵豐原站副站長陳銘益未注意調車機不能駛出站的規定,擅自下達將列車駛至潭子站的指示所致,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最高法院九十七年判決無罪定讞。
     台中地檢署表示,現在對於性侵案的偵辦都十分嚴謹,不會再出現類似未收到DNA鑑定報告就起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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